资料图 上午,二中院对铁道部 窝案关键人物、山西女商人丁书苗(本名丁羽心)一审宣判。对丁书苗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千万元;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25亿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,并处罚金25亿元,没收个人财产两千万元。 新闻背景: 丁羽心,原名丁书苗,1955生,山西沁水县人,曾在山西以煤炭运销起家。曾任山西省政协委员,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,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。 2011年初,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。2013年9月,北京市检二分院已对丁书苗提起公诉;2013年09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,丁书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。16时许,庭审结束,丁当场认罪后,被法警用轮椅推出了法庭,随后被有急救车跟随的警车带离法院。 丁书苗涉嫌与刘志军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元人民币,由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该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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